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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发布禁限放烟花爆竹通知 共护“春节蓝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唐朝华
    2017-01-27 11:55:19    来源:四川在线   转载

    四川在线消息(记者 殷鹏 张庭铭)近日,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,划定禁限放区域、禁限放时间并加强管控,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,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。

   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时期,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,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,更容易引起环境空气质量恶化。“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十至二十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。”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如此解读。

    《通知》要求,按照新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6年修订)》等规定,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,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,落实分工,强化监管,提前采取应对措施,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

    《通知》强调,成都及周边、川南、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,成都、自贡(微博)、南充(微博)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,认真研究,提前部署,加强联防联控。同时要通过报刊、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,多渠道、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,倡导绿色过节方式,减少烟花爆竹燃放,改善环境空气质量。

    记者从省环保厅大气处获悉,截至1月25日,全省有10个市(州)发布了烟花爆竹管控文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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